近日,商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在县域内排查时发现,田士沟村附近存在大量煤灰堆放,没有采取防尘覆盖措施的问题。为了清除“煤灰”,消除安全隐患,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商都县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驿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联席会议。
通过沟通交流、交换意见,各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四项合理化建议,一是及时清运搬迁。立即督促有关单位限期对堆放物清理清运、整体迁移,在春季耕种季节来临之前清除污染物。二是督促恢复植被。煤灰堆的清运工作全部完成后,要继续跟进整改,恢复生态原貌。三是健全管理协作机制。与县域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制度,细化责任,实行动态化和常态化监管。四是相关单位在日后履职过程中加大对“煤灰”的监管和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通过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商都县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继续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持续发力,为改善人居环境方面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