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机关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商都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阶段、树牢新理念、服务新格局,紧盯重点领域固强补弱、突出重点任务狠抓落实、推动整体工作提升进位,能动履职、守正创新,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建设现代化幸福商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现将2023年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察工作进展情况
(一)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履行检察监督职能。
一是加大对刑事犯罪惩治和案件监督力度。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17件2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人,不批准逮捕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均于法定时限内办结。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1件43人,其中不起诉8件9人,报送市院1件1人,正在审查7件7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份,向商都县人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意见书》1份,向商都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书》1份,均得到及时回复与整改。适时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参与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件,依法引导公安机关做好证据收集、固定工作,减少和杜绝了违法取证现象的发生。
二是加大对民事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共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2件,向商都县人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书12份,收到回复11件,未到回复期1件。办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10件,均已收到回复。根据《乌兰察布市检察机关开展“深化民事检察监督 保民生守民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积极派员配合参加评查工作,并同步开展“强化涉企执行监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
三是加大对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件,制发检察建议书3份,均已收到回复。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正在办理中。办理社会治理类案件3件,召开听证会3次,提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制作了检察建议书3份,均已宣告送达并回复。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交管大队召开加强行政检察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衔接工作座谈会,围绕行政检察监督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充分交流讨论并签订合作机制。
四是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立案30件,已制发检察建议27件,其中收到回复25件,未到回复期2件。终结审查3件,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
积极参与公益诉讼检察联合宣传、检查活动7场次,发现商都县中医院消防设施不完备,针对该情况,层报自治区院审批后立案,向商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商都县消防救援大队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
开通商都县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招募志愿者20名,志愿者积极参与为公益诉讼志愿者团队的专业化建设和公益司法保护的模式创新架起桥梁。
联合水利局、公安局等多部门共同开展商都县2023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行动”,共办理关于河湖保护领域案件(河道乱堆垃圾、乱建等)6件,制发检察建议6件,已回复整改6件。
多次联合临近旗县检察院召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联席会,共同签订《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努力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形成以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共建区域生态保护的司法屏障。
极力打造“察汗淖尔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品牌。积极迎接市检察院调研组到察汗淖尔国家湿地公园进行实地调研,带领现场查看《察汗淖尔生态保护和修复综合规划》等规划展示图,公益诉讼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受到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召开检察公益诉讼与消防行政执法协作联席会,共同签署《消防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明确双方职责、巩固检消协作关系,推动消防行政执法与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
五是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案管共受理案件82件,其中一审公诉案件40件,审查逮捕案件17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12件,对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活动的监督10件,行政检察建议3件。对商都县公安局移送的卷宗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求补送更正11件。依托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进行跟踪、预警和监控,共发出预流程监控7次。接收涉案款物案件数12件。案件公开系统导出程序性信息152条,法律文书12条,接待律师5人。案件管理统计审核共报送数据6份,撰写数据分析报告6份。
执检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建议2份,正在办理市院交办自侦案件初查1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1件,对商都县人民法院作出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审查1件。积极配合和参与市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巡回检察工作;对商都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积极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联合县司法局召开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联席会议。
2.0信访系统办理网上信访7日内结果性答复7件;受理民事申诉监督案件1件;司法救助3件,发放救助金2.5万元。召开检委会会议1次,事项类议题1次,检委会学习4次,检察长列席检委会2次,检察建议审核案件6件。上报市院政研室专项调研2篇,调研文章7篇,检察建议典型案例1篇。
六是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和犯罪预防。晨曦未检依法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1次。办理未检综合履职公益诉讼案件1件,普通公益诉讼案件1件。为涉案未成年人指定法律援助律师1次,通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4次,进行多方面的社会调查11次,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次,制发督促监护令4份,聘请乌兰察布和谐港心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心理咨询师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疏导1次,对拟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进行不公开听证1次。对校园及其周边环境联合检查4次,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并及时得到回复,开展法治进乡村、进校园活动6场次。简报信息被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转发10篇,报送未检综合履职典型案例1篇。对76名教师进行了在职查询。
通过“请进来”方式,积极开展“检爱同行,共护花开”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活动中,向与会人员发放征求意见表11份,收集意见建议20条,并就此进行了座谈;会后邀请与会人员实地参观12309检察服务大厅、案件管理大厅、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等。通过“走出去”方式,到偏远乡村开展“未检保护,伴我成长”主题法治讲座,将丰富的“法治大礼包”送进乡村校园,受众人数达50余人。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从严抓好队伍思想教育。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年初院党组以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为抓手,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依托每周二晨学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扎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和稳定大局。
二是配齐配强领导班子。配齐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既要推进班子年轻化,又要避免“一刀切”,最大限度用好干部资源。商都县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全力拥护新一届领导班子,立足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学习,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共同推动商都检察事业再创新辉煌。
三是强化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新举措,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坚持把主题党日与业务学习同步推进,结合检察工作特点,推出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通过运行和实践,取得较好成效。
四是严格日常管理监督。立足于抓早抓小抓预防,院党组切实发挥好“两个责任”,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好“三个规定”,以各项考核制度建设为依托,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今年以来,我院实现违纪违法“零”控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
一是服务中心大局的成效还不够突出,保障新发展格局的举措还需细化。二是检察供给能力与幸福美好生活需求存在差距,以党建引领服务人民群众的路径还要拓宽。三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缺乏配套措施,未能实现“1+1+1”办案模式,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还需进一步加快。四是目标推进总体较为缓慢,部分常规工作滞后于时间进度,重点工作推进效果不够明显。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自治区及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区、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积极做优做实做好新时代“四大检察”。
(一)始终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以检察能动履职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心怀“国之大者”,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部署。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着力打造具有商都检察特色的党建品牌。
(二)倾心助力商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将服务大局作为重大使命,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大局中谋划推进。坚持稳字当头,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守正创新,着力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持续保持对各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压态势,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深化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犯罪,强化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公益诉讼。
(三)持续提升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聚焦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严惩盗抢骗等多发侵财犯罪。助力乡村振兴,依法惩治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各类犯罪。持续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压实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各类犯罪,强化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治理。聚焦特殊群体利益保护,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深入分析特定群体法治需求,立足本院实际开展特色专项行动等,把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
(四)全力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
真正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作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审判监督,深入开展刑事检察“三高两低”问题治理统一行动,在精准监督上发力。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加强刑事交付执行监督,深化落实派驻检察工作。常态化做好财产刑执行监督,加强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加强社区矫正监督,严防脱漏管现象发生。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进一步健全虚假诉讼惩防工作机制,做好虚假仲裁、虚假公证、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虚假`诉讼新领域新类型案件办理。
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公益诉讼要突出解决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积极稳妥办理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涉军、红色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来源渠道,加大“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运用,凝聚更大公益保护合力。用好检察侦查权,集中调配办案力量侦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强化检察侦查队伍建设,注重培养甄别侦查指挥、审讯人才。
(五)加快推进检察机关自身现代化建设。
坚持改革强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围绕科学管理完善检察人员考核制度,更加突出争先进位、体现差别对待,更加突出奖优罚劣兑现,进一步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员额检察官遴选、晋升及动态调整机制。要坚持数字赋能,以科学技术手段为辅助实现大数据对法律监督线索的放大、叠加、倍增。坚持夯实基础,要将抓基层基础建设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打造更具商都特色的基层院建设典型经验和工作品牌,为年轻检察人员成长搭建更加广阔的平台。
(六)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
毫不放松压实责任链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毫不松懈纠治“四风”问题,锲而不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断完善机关事务管理机制,持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健全完善上下联动、内外协调的监督制约体系,落实好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组“两个责任”贯通协同,推进党组与派驻纪检组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同向发力。做实经常性教育提醒,时刻提醒干警筑牢思想防线、守住行为底线、树立道德品行和工作标准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