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雪山
2023年1月16日,商都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雪山在商都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稳步推进“质量建设年”各项部署,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四卷,把握精髓要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主动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3次。
二、坚持扛牢政治责任,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依法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8件22人,批准逮捕13件15人,不批准逮捕5件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5件101人,提起公诉65件83人,报送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3件3人,不起诉4件5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件1人,正在审查2件9人。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突出惩治涉枪涉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1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积极推进网络空间治理,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9人,对毒品犯罪零容忍,起诉6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重伤、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3人,盗窃、诈骗等犯罪13人。
三、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在服务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民营企业司法诉求,推动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合法权益沟通联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和规范化。依托检察媒体资源,利用“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接受咨询。对受理涉企控告举报,及时审查分流。
努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选派骨干担任驻村工作,促进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保障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心理救助;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成涉农检察服务平台,进一步畅通乡村群众与检察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流、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参与法治乡村建设。
积极应对急难险重工作任务。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全体干警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包联小区值守、宣传发动、入户排查、核酸检测等工作,在抗疫一线贡献检察力量。
四、坚持践行为民司法,保障民生福祉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适用未成年人特殊刑事政策,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件2人,不起诉1件1人。首次尝试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开展监护监督教育,发出“督促监护令”2份;认真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7次,落实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开展入职信息查询112人次。
用情做好群众来访工作。落实“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群众来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全年妥善处置群众信访86件。结合“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深入推进院领导接访、办理群众控告申诉案件机制,积极开展约访下访、亲自阅卷,面对面开展释法说理、协调处理相关问题。
用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突出未成年人保护、民法典宣传、公益诉讼职能等重点,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3场次,发放资料1200余份,受众1200余人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指示要求,院领导、员额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5人,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用爱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受理群众司法救助申请后,承办检察官按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规定,深入实地走访调查申请人情况,严格把握好是否救助、救助金额,在传递司法温暖的同时确保司法救助金用在实处。全年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共计6.4万元。
五、坚持守护正义, 强化检察监督职能
充分发挥“四大检察”监督作用,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共有97人适用该制度得到从轻从宽处理。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3件,书面纠违7件,纠正漏捕1人、漏诉2人,监督意见均得到有效整改。加强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件,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加强刑罚执行监督,针对监外执行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书面提出纠正意见5件,检察建议9件。
进一步做强民事检察。构建民事检察多元监督格局,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2件,均已办结。强化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针对送达程序不规范、执行结案程序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1件。
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梳理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不规范行政问题,将线索移送至相关职能单位。针对执行活动不规范等情形,已发出检察建议1件,并已得到回复和整改。
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保障绿色发展,多措并举开展察汗淖尔湿地保护,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湿地巡湖,督促减退水浇地1.1万亩,流域植被指数同比提高8.5%,有效改善了流域生态环境;全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7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案件28件(含上一年度线索1件),提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4件。
六、坚持主动接受监督,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向县人大专题汇报工作,依托微信公众号向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实时推送工作情况。坚持为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日报》《人民监督》等报刊和宣传资料,让人大代表更全面更好地了解检察职能及工作动态。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4人次,组织案件听证3场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99条。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案件37件。配合政府、组织部等部门开展联审工作5次,查询7000余人。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就和进步,是上级检察院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商都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办案理念亟需进一步转变,深层次监督、精准监督、协同监督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还不够;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仍有薄弱环节,勇于自我监督还须加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最关键的一年,是承前启后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商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对二十大提出的法治要求、检察要求,抓好“九分落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打造党建暨队伍建设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
二、讲政治顾大局,服务保障民生。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和多发性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防新型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经济金融领域犯罪。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公开听证等工作。落实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在落实好“4+9”公益诉讼领域办案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擦亮察汗淖尔公益品牌。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工作,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三、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把监督重心放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上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精准监督的同时,深化类案监督,促进同类普遍性问题得到根治。加强民事诉讼监督,突出打击虚假诉讼,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诉讼监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提升公益诉讼质效。
四、自觉接受监督,增强检察队伍素能。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监督管理,确保检察权依法依规行使。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努力使检察工作更好地反映民意、汇聚民智、保障民生。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在疑难复杂案件办理、重大纠纷调解、信访积案化解、重点工作落实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开展人才培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征程要有新作为。县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上级检察院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要求,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改进工作,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创商都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商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