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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第六十号)
时间:2022-1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鉴于周边地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排查潜在隐患,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1月23日至11月26日,对中心城区实行临时管控措施,并开展重点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小区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必须居家。所有人员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两米线”、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配合做好风险排查、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对全县各交通道路和城区入口实施交通管制,除保供、保产、保稳、防疫车辆外,其他社会车辆非必要不出入,客运汽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暂停运营。
三、各类经营场所、集贸市场、公园广场等临时关闭歇业,除保供超市、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继续进行线上教学;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等机构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四、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即日起按照统一安排开展小区包联工作,严格落实小区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无包联小区和防疫工作任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以志愿者身份积极参与居住小区或居住地附近小区疫情防控工作。
五、县内各企业实行封闭运行、闭环管理,员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平稳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涉企各类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经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后,实行闭环运行。
六、对急需就医人员(如急危重症患者、孕产妇等)开辟就医绿色通道。社区管控人员负责与医疗机构对接,确保人员得到及时治疗。
七、请广大居民牢固树立人人都是疫情防控责任主体的意识,服从防疫工作大局,自觉遵守管控措施,大力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以及编造散布谣言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八、重点区域核酸检测时间、范围、采样对象以社区通知为准。
以上政策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请及时关注官方公告。


商都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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